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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医药包括三个部分

  ●我国的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其他民间医药三个部分。三者在学术上都是平等的。

  ●中国的传统医药把“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作为重要内容,扩大并深化了“非遗”的内涵,最能够体现“非遗”的精神和灵魂,是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纲。

  ●行业标准是比较高的规范,是一个圭臬。但人文学科尊重独创和唯一。所以,给一点宽容,留一点空隙和余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制订行业标准时应该注意的。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丰富,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项目众多。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高速消失、过度开发、瞬息变异的危险,保护任务极其繁重。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工程取得很大进展,文化部门正在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其中包括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标准在内。对此,笔者谈一点粗浅的意见。

  传统医药包括三个部分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医药。根据我国存在医药文化多样性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我国的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其他民间医药三个部分。

  中医药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以《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为基本经典的传统医药,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主流医学。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经过30年的发掘整理,已有近40个少数民族发掘整理出版了本民族传统医药的代表性著作。

  民间医药有两个概念,一是在体制上以公私来分,民间医药是指非公有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民间医生;二是在学术上以朝野来分,民间医药是指当代中医教育体系之外不属于《黄帝内经》一脉的流散于民间的草医草药。如云南的“黄家医圈”、陕西的“太白七药”、某些道家医学和佛家医学,以及一些既不属于主流医学,又无特殊民族文化背景的草根一族。古代有一种“为国医所不道”的“走方医”、“草泽医”,或叫“铃医”、“串雅”,就属于这一类(见清·赵学敏著《串雅内外编》)。传统医药中的民间医药,指的就是第二种概念的民间医药。有的学者曾经把这一类民间医药作为中医药的初级阶段,但后来发现他们纵使“上升”一格,也并不属于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主流一脉,而且自成体系,自称“另类”,仍然“为国医所不道”。于是出于对文化多样性的认知和尊重,在传统医药内给它留下位置,称它为“民间医药”。

  例如“黄家医圈”是以“中生万物”“人命乃万命之首命”为哲学基础的一种医学理论,以“万物有圈圈为界,万物有网网相联”揭示人体各部分功能的内在联系。黄氏家族从唐五代延续至今,祖籍福建邵武(王国维先生有考据),世代传承。其一支转辗迁徙,后在云南昭通巧家落户,今于云南昆明行医。有《黄氏医圈》(黄传贵编著)一书传世。

  “太白七药”又称“秦岭七药”,是以“七”字命名(如桃儿七、红毛七)的一类草药,约有115种,主要分布于陕西秦岭山脉,以“四梁八柱”理论指导临床应用,是藏在深山老林的另一处土著的医学宅第。今人已出版《秦岭七药》(毛水龙主编)、《太白七医研究与应用》(宋小妹、刘海静主编)等著作。

  其他的民间医药包括民间的一技之长,在此不一一列举。

  从“非遗”角度看传统医药的内容

  中医药和藏医药、蒙医药、维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其他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在学术上都是平等的,尽可以各展其美,各美其美;相互之间,更应该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看,各医种的基本内容大致分总纲、医养、药物、节庆四个部分:一是总纲,或称总题。如传统医药对生命与疾病的认知方法。二是养生及医疗。包括养生、诊法、疗法(或合称诊疗法)。三是药物。如药材,饮片炮制技艺、成药制作技艺;老字号企业文化。四是习俗和节庆,如清明辟瘟习俗、除夕饮屠苏酒之类和传统药市。中医药分这四部分,民族医药也分这四部分。为了留有余地,还可以加“其他”一类,如藏医是和天文历算连在一起的。医学和天文连在一起,甚为普遍。中医有五运六气,彝医和太阳历关系密切。这是各类文化互相交叉的内在因素决定的。中医的气功、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与传统体育,药膳与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烹饪),养生文化与传统音乐、传统舞蹈都有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