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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起源及其功效认识的说法

关于中药的由来,一个公认的观点是“源于生活实践”,一个基本的说法是“药食同源”,即古代先民为果腹之需,往往饥不择食,其间难免会误食一些有毒或有剧烈生理效应的动、植物,以致引起呕吐、腹泻,甚至昏迷、死亡。经过无数次试验,逐渐形成了对某些动、植物可食或不可食的认识,并又从中慢慢发现,某种病痛发作时在吃了或误食了某种动、植物后,病痛得以减轻或解除,进而有了药物的认识和积累。这就说明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被发现的,药、食之间起初并无明显的或绝对的界线。至于矿物药的发现,则与采矿与冶炼业的兴起有关,也可能存在着误食的现象;人工制品如酒、醋、神曲等的发明,则与火的应用、烹调术的进步有关。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极为漫长、艰辛而危险的过程。古人要通过反复积累,从无意识的偶然体验,到有意识的试验、观察,才逐步形成了最初的药物知识。此后,随着中医理论的形成,并在其指导下使用,才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中药。

对于中药起源及其功效认识的说法,其实还存在着诸多疑问,笔者兹提出有关思考与同道商榷。

现存最早的中药学专著是约成书于东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简称《本经》)。该书显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而是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补充和完善过程,是对其前的中药学知识的整理与总结。书中提出了药物的四气五味、有毒无毒、配伍法度(七情和合与君臣佐使)、服药方法、剂型选择等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药学的理论基础,对后世本草学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中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证类本草》《本草纲目》等,都与《本经》有着很深的渊源。

值得一提的是,《本经》的话语体系与此前成书的《黄帝内经》已实现了基本契合,弥补了《黄帝内经》方药匮乏的不足。对中药功效确认的基本方法是以效定功,即通过反复观察应用后的反应,来确定某种药物的功能。这一过程即使撇开受用者的年龄、性别、饮食、性情等复杂因素,也还至少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使用单味药物;治疗同一病症;临证反复应用。若不能满足这些条件,确认的某种药物的功效就有可能是不全面的,甚而是不准确的。平心而论,《本经》中记述的药物的功能、主治真正符合上述条件的恐怕并不多,那么对《本经》内容的澄清、验证也就成为其后历代药学家、医学家的重要任务。

纵观中药学史,尽管有发展,但对药物的研究认识方法并没有根本改进,多是在《本经》基础上的修订、更正和补充,且补充明显多于更正。也就是说,后世本草大都沿用了《本经》的说法,而补充的大量药物——由《本经》的365种至《本草纲目》的1892种,也同样带有过多的主观因素,对药物功效的认识很多当属于一家之言,且有些认识经不起推敲与验证。如《本草纲目》中记述了很多未经系统观察,仅属于偶然之见的内容,以至于成为现今一些人非难或诟病中医药学的常用理由。

由于对单味中药功效认识的不一致,加之药物配伍带来的千变万化,这就给历代医家的临床应用提供了见仁见智的机会。中医学丰富的临床经验中,除了表现在对病证的病因病机的见解上外,更多地还是见于选方用药上,即所谓用药经验。

用药治病,首要悉其性能。清代医家徐大椿形象地提出“用药如用兵论”。他指出:“兵之设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后兴;药之设也以攻疾,亦不得已而后用,其道同也。故病之为患也,小则耗精,大则伤命,隐然一敌国也。以草木之偏性,攻脏腑之偏胜,必能知彼知己,多方以制之,而后无丧身殒命之忧……孙武子十三篇,治病之法尽之矣。”他还指出:“善用药者,亦必深知药性之功力,而后能用之以治病。”

关于这一点,历代医家有颇多心得。如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创制或记述的方剂,用药大都精当,成为后世典范,反映出他对所用药物认识之精深。李东垣对风类药有独到的认识,在脾胃病中的应用颇显匠心。《景岳全书》中有《本草正》2卷,列常用药300味,但对人参、附子、熟地、大黄叙述尤详,并模仿儒家四维(礼、义、廉、耻)之式,而将其称为“药中四维”。当代医家施今墨先生用对药的心得,焦树德先生的《用药心得十讲》等,对药物的认知都可谓细致入微,表述生动贴切,实用性很强,值得研习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