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断将“针灸热”升温

2016 年 7 月 22 日,美国联邦劳动部属下的劳动统计局公布 2018 年新标准职业分类,中医针灸师将拥有一个独立的职业代码29-1291。获得这个职业代码意味着中医针灸获得了联邦政府层面上的认可和支持,表明中医在取得独立学科的道路上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据文献记载中医药、针灸早在 17 世纪便由中国传入欧洲,再于 1824 年因巴彻富兰克林(Bache Franklin) 翻译法文版《针刺术研究报告》而首次传入美国。

而针灸正式进入美国源于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借中美建交的机缘正式进驻美国医疗市场。但是,40 多年来,针灸在美国的发展道路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重要的转折点才获得了比较稳定的社会地位。从艰难地获得合法化,随后获得高等教育资质,继而正式归属为补充替代医学的一个分支(从属于“健康诊断与治疗”),2016 年又取得政府颁发的独立职业代码,通过几代海外中医人的奋斗,针灸以先行者之姿为中医药事业在海外的发展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因此,梳理中医针灸发展历史中几个关键时期,分析各阶段帮助针灸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中医药实现在海外取得独立学科地位的终极目标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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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灸合法化

针灸早在 19 世纪初传入美国以后,直到 20世纪 70 年代才真正赢得美国主流社会的关注。引发美国针灸热的是 70 年代一个著名事件:美国资深记者詹姆斯· 赖斯顿 (James Reston 1909-1995) 在中国期间突患急性阑尾炎,于 1971 年 7月 17 日至 28 日在北京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在手术后的第 9 天,他以“让我告诉你,我在北京的阑尾炎手术”为题,向美国公众介绍了他的治疗过程:在正常手术后的第 3 天,由于术后腹胀的原因,赖斯顿接受了针刺和灸法的治疗,只经过一次治疗,就缓解了症状。赖斯顿的文章发表在1971 年 7 月 26 日的美国《纽约时报》第 1 版醒目的位置,从而开启了美国针灸热潮。

随后,几乎所有美国主流媒体都介绍过中国针灸,不断将“针灸热”升温,同时也加快了针灸合法化进程。合法化的过程并不是一片坦途,其中内华达州和纽约州的针灸立法案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

1. 内华达州针灸法案

1973 年 1 月,香港著名针灸医师陆易公受邀至美国讲学,途中听闻纽约的中医针灸师曾因无照行医遭受拘捕和处罚的消息,十分震怒。陆易公奔赴内华达州,在当时已经退休的律师亚瑟·史坦勃(Arthur Steinburg)及公关达人吉姆·乔伊斯(Jim Joyes)的帮助下,通过联合民主、示范疗效等一系列艰苦卓绝之功,最终得到内华达州长签署的法案。这是全美国第一个针灸法案,承认中医合法化,随后俄勒冈州、马里兰、加利福尼亚等各州纷纷行动,相继承认中医合法。

2. 纽约州针灸法案

在各州的合法化进程中,纽约州针灸合法化可谓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纽约州本在 1972 年就已经通过了针灸法案,但是这条法案规定:“没有西医执照的人可作为医师助手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在某些核准的医学院校内,在西医的直接监督下施术,并且必须以科研为目的。”法案对针灸的重重限制严重阻碍了中医针灸取得独立学科的进程,加州的 7 位针灸师成立了加州中医针灸学会,非常尖锐地提出了质疑。他们通过获得大律师 MR. Gosmen 的鼎力支持以及患者们对于针灸疗效的联合佐证,经过一年的申诉、辩论,于1975 年成功地通过了由参议院马斯可尼提出的新的法案:“凡是有证据证明曾经从事针灸治疗五年以上经验者,或在医学院校的针灸研究项目中从事针灸治疗 3 年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注册成为针灸师。”

纽约州针灸法案为中医针灸开启了一扇光明之门,后来各州的针灸法案纷纷效仿,针灸才得以快速发展。综观针灸合法化的过程不难发现,针灸的出色疗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例如在针灸治疗进入美国之初的 20 世纪 70 年代,詹姆斯·赖斯顿在《纽约时报》上对其本人在中国因患阑尾炎而接受针刺麻醉的神奇效果进行详细报道,引起全美轰动,引发了一场针灸热潮,是针灸在美国获得立法的最典型的社会因素。另如陆易公在内华达州针灸立法案中也采用了以疗效致胜的方法,以免费的形式为民众进行针灸治疗,从1973 年 3 月 19 日到 4 月 6 日期间,有近 500 民众认为取得显著疗效,此事还引来电视台争相报道,1973 年 4 月 23 日的《时代周刊》首页大幅报道中医针灸疗效简直如同神迹。